- 增加适用法规「资通安全责任等级分级办法」、「亚洲大学人员资通安全暨个人资料管理办法」。
- 修正删除「厂商须取得国际标准证照ISO27000或同等级证照」资格,变更为均需以「委外厂商查核项目表」评估。
- 修正6-7案件涉及之个人资料,由双方进行评估,并以「委外厂商查核项目表」为凭据。
- 修正6-11-1「业务永续为「业务持续营运」已与永续议题区隔。
- 依113年度内部稽核建议,修正附录AB以符合本校需求。
【公告】ISPI-B-0011-委外管理程序书 已改版修订为1.2版本
修订「ISPI-B-0011-委外管理程序书」